“婚姻”这个概念有一个演变的过程,传统的婚姻观多定义为责任,而现代的婚姻观则更多的是定义为感情而非责任。闪婚似乎面对的结果是“快结快离”,在很多人眼中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但李银河认为不尽然,不能称之为恶性循环,不能说快离就是坏事。法国早在1999年就实行了“合约婚姻”,当时是为同性恋者量身定做的———只要一方不愿意继续就可以离婚,这也受到异性恋者的接受和欢迎,因此注册合同婚约的人越来越多。这说明婚
姻更关注的是如何使生活更快乐,生活的质量更加提高,这种婚恋观也就更符合人性,如果闪婚能使双方更快乐,那快结快离也未尝不是好事啊。 将婚姻过多定义为责任也不见得是好事,西欧、北美有很多情侣并不选择进入婚姻,根据资料显示西欧有50%的人选择同居,而美国和法国也有1/4的人选择不结婚,但并不能就此说他们过得不幸福。
李银河说闪婚更符合一部分人的人性,具体地说是更符合愿意闪婚的那部分人的人性。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开心,觉得不合适的话,完全没有必要勉强在一起,这样的离婚不见得比传统的白头偕老要差。婚姻这种形式本来就不是永恒的,如前所说的西欧、北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结婚,这是人类的一种实践,也说明了婚姻制度本身是存在缺陷的,不然人们不会去想到要进行改变。但对于婚姻这种形式是否会消亡,李银河认为这又是很难断定的。
闪婚是对传统家长制、男权思想、从一而终的思想的冲击。新的婚姻形式的出现正是人际关系多元化的表现。
在很多人看来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但李银河认为婚姻关系的解体和重组是否频繁与社会的稳定性并没有线形的关系。在中国,离结率(即:每年的离婚对数除以结婚对数)是百分之十几,而美国的离结率则高达百分之五十,但我们并不能据此断定美国的社会就不稳定,也不能说美国的社会没有中国的稳定。
李银河强调从文化相对论的角度来说不能评价闪婚是好是坏,因为任何一种文化的出现和存在都是各有利弊的,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闪婚的出现是对过去家长制、男权思想、从一而终的思想的冲击。这种新的婚姻形式的出现正是人际关系多元化的表现。我们中国社会长期以来认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到适婚年龄结婚的人达96%,而且婚姻形式也多为传统的“从一而终”式。而现在闪婚形式的出现正好说明了人民的创造力是无限的,闪婚被创造出来至少说明了闪婚是有其产生的理由,有其功能的,它满足了一部分人的需求,符合这部分人的人性。闪婚是他们对婚姻的选择和做法,也可以说是他们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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